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南校区)关于游泳馆 对外出租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学校游泳馆运行保障实际需求及推进游泳课程进校园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游泳馆对外出租竞争性磋商活动,学校根据投标单位资质、专业实力、管理经验、运营业绩、安全管理,现场阐述等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游泳馆运营管理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项目情况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南校区)游泳馆为新建场馆(所有硬件设备安装完毕),总建筑面积为1101.38平方米,游泳馆处于室外篮球场地下一层,泳池面距天棚高度8米,池净长25米,宽11米。目前为贵阳市初中阶段少有的标准恒温游泳馆,适用于青少年游泳课程教学、游泳比赛等活动开展。
出租范围:恒温游泳馆
资质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相关游泳池运营管理合法资质,具有一定的管理业绩,具有游泳进校园的课程开设开展经验,具有游泳“防溺水”进校园宣讲的经验,游泳馆运行管理经验及成熟管理服务团队。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供游泳池运营管理合法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竞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具有相应游泳管理资质证书:水质处理员及证件至少1人,教练员与
教练证至少需要5人,救生员初级以上至少2人。
投标人提供游泳池运营管理的运行保障实施方案(含运营成本核算、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培训开展等)。
投标人提供游泳池运营管理安全承诺书原件(承诺在运营管理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全责)。
投标人提供游泳池运营管理的运行保障安全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游泳池运营管理期间满足学校开展全校师生体质健康游泳课程开设开展的实施方案。
承租方须承诺合法运营,承租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转包第三方。
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前向学校交10万风险担保金,租赁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承租方承诺在涉及到的有关合法手续(消防、安检、卫生、工商等)由承租方自行全权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全责。
承租方承诺装修不得破坏游泳馆的主体建筑结构,确保建筑整体安全,有关改造装修美化设计方案须报学校备案审核。
承租方承诺投入的设施设备及装修在承租方合同期满后出租方不给予赔偿,同时承租方不得破坏拆除。
承租方承诺合同期间,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按期缴纳。
承租方承诺合同运营期间一切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负全责,与学校无关,不得拖欠相关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等。
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接受体育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对游泳馆的卫生安全、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出租时限:5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上午10点截止报名。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10点。
投标单位须于截止报名前按投标文件要求装好投标文件,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投标地点。
报名地点: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北校区)行政楼三楼总务处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84108432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
2022年 1月21日